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9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49,81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49,81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6)。
(三)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四)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五)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六)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七)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共118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11月10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49,813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股本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本次归属后5%以上股东被动触发权益变动1%的情况
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02,080,546股增加至102,830,359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昌扬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扬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权益变动如下: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的被动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24日出具了《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40697号),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10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全部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4,707,582.03元,其中计入股本为749,813元,计入资本公积13,957,769.03元。2025年11月3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25,051.11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02,830,359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9,813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3%,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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