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更多亮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更多亮照明”)持有公司股份37,003,5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73%。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2月21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更多亮照明因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06,11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更多亮照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更多亮照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出具《关于所持股份限售及锁定的承诺》,具体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锁定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24个月内,每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本公司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4)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相应进行调整);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若本公司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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