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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5-074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10月10日,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收到《执行裁定书》((2025)吉01执119号之五),因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90,860,000股两次拍卖均已流拍,九台农商行向长春中院申请以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90,860,000股第二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收财产抵偿债务。上述股票过户完成后,万方源将失去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身份,不再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或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公司近期关注到市场传闻,对公司因存在控制权变更的情形做出过度解读及渲染,导致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现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审慎判断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3、公司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万方发展”变更为“*ST万方”,证券代码仍为“00063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再次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为16.7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第5.4.3条规定,ST和*ST主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但公司近期关注到市场传闻,对公司因存在控制权变更的情形做出过度解读及渲染,导致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现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审慎判断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5年10月10日,公司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2025)吉01执119号之五),因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90,860,000股两次拍卖均已流拍,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台农商行”)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申请以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90,860,000股第二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收财产抵偿债务。股票过户完成后,万方源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鉴于,万方源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和2021年8月31日与白山市惠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德实业”)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万方源将持有的公司股份80,444,000股(公司总股本为311,386,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3%)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惠德实业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就此,惠德实业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若万方源失去公司大股东的身份,相应地,上述表决权委托将由于万方源失权而自动失效,因此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或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已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做了充分的风险揭示。

  公司近期关注到市场传闻,对公司因存在控制权变更的情形做出过度解读及渲染,导致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现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审慎判断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4、截至2025年11月4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218.93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最新数据显示,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最近一个月平均行业滚动市盈率为92.93倍,目前公司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万方发展”变更为“*ST万方”,证券代码仍为“00063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再次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2025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6,573.53万元,净资产为13,949.2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7,554.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9.33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164.64%。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7、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5-073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7月25日,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500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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