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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 股东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5-079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保证向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集芯”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9.5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2,450,610股。

  ●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英集芯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股份减持。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8.63%减少至4.82%,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29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注:公司总股本以429,331,405股计算。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持有英集芯的股份比例超过5%,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非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注:“持股比例”以截至公司披露《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前一日的公司总股本为429,331,405股计算;“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转让后持股比例”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的公司总股本为430,481,155股计算。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上市后的8.63%减少至4.82%。持有公司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具体情况见下:

  2023年4月19日,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减持9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21%;2024年11月5日,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123,97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50%;2025年11月4日,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询价转让减持12,450,61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9%。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5年10月30日因累计完成6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420,000,000股增加至430,481,155股,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其他”为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5年10月30日因累计完成6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420,000,000股增加至430,481,155股,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注2:“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注:占总股本的比例合计数与分项之间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10月29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37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80家、证券公司52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238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10月30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30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0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1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9.5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245.0610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英集芯

  股票代码:6882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二层2232号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股份减少(大宗交易、集中竞价、询价转让)

  日期:2025年11月4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和表决权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或表决权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资方结构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或表决权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无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6,238,895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8.6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0,764,312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82%。

  2023年4月19日,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减持9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21%;2024年11月5日,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123,97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50%;2025年11月4日,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询价转让减持12,450,61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9%。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5年10月30日因累计完成6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420,000,000股增加至430,481,155股,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请见下表: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孙杨

  日期:2025年11月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英集芯,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孙杨

  日期: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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