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锁定期现已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根据《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1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0%。
2024年11月4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89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1月1日非交易过户至“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64%,过户价格为8.00元/股。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具体如下: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考核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考核情况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规划设定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全部有效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考核期公司业绩不达标,则相应的权益可递延至第二个考核期,在第二个考核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若第二个考核期公司业绩仍不达标,则相应的权益可递延至第三个考核期,在第三个考核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若第三个考核期公司业绩仍不达标,则相应的权益均不得行使,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按照持有人原始出资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的,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其个人绩效需达到相应考评要求,依照个人的个人绩效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锁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授予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解锁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持有人解锁的比例:
如个人绩效未达到考核期要求的,由管理委员会办理该考核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取消及收回手续,对应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原始出资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持有人。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460,427,133.9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180,029.66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及其他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后的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642,829.66元(其中2024年股份支付费用为462,800.00元),未能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股份无法解锁,相应的权益递延至第二个考核期,在第二个考核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
(二)后续安排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应的权益递延至第二个考核期,在第二个考核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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