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1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根据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额度为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为5亿元,注册额度有效期均为2年,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1月5日全部到账,现将有关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cn)。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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