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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条之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名额为1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文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文莉女士由公司原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构成不变。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文莉女士简历

  文莉女士: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会计师。历任南充羽绒制品厂会计、四川天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四川宏凌(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及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文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未明确结论的情况,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文莉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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