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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0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在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4、议案5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

  上述提案1-4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5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及2025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登记、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董事会秘书处。

  4、A股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①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办理登记。

  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5、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披露易(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李笑雨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号码:(0756)8135101

  传真号码:(0756)8891070

  电子邮箱:LIVZON_GROUP@livzon.com.cn,lixiaoyu@livzon.com.cn

  7、预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3”,投票简称为“丽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一: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股)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4日收到独立董事田秋生先生及黄锦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任期满六年,田秋生先生及黄锦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田秋生先生及黄锦华先生仍将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

  为保证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智瑶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王智瑶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附后)。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王智瑶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简历及基本情况

  王智瑶,女,39岁,拥有西安交通大学临床医学学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及哈佛大学金融硕士学位。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医学科学院组织工程研究中心、赛诺菲中国研发中心、诺华全球研发总部。2014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苏州医号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2018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标新有限公司(BioShin Limited)创始总经理及首席运营官。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任香港闻道达咨询有限公司(Avenex Biosciences Limited)管理合伙人。2024年9月至今,于香港大学攻读生物医学博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日,王智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智瑶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6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智瑶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田秋生先生及黄锦华先生任期已于2025年10月15日满六年,为保证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及建议,拟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智瑶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附后)。

  王智瑶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采用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livzon.com.cn)。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简历及基本情况

  王智瑶,女,39岁,拥有西安交通大学临床医学学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及哈佛大学金融硕士学位。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医学科学院组织工程研究中心、赛诺菲中国研发中心、诺华全球研发总部。2014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苏州医号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2018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标新有限公司(BioShin Limited)创始总经理及首席运营官。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任香港闻道达咨询有限公司(Avenex Biosciences Limited)管理合伙人。2024年9月至今,于香港大学攻读生物医学博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日,王智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智瑶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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