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7.4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2025年10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7)及《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0)。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0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2025年11月10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5.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00元/股,最低价为15.73元/股,回购均价为15.94元/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8.7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9月1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7)。
经公司内部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2025年9月17日数据,“回购完成后”股份数为截至2025年11月10日数据。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253,600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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