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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履行《供能合同》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与关联方宝武清能签署《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供能合同》,该合同有效期至供能服务期满为止。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2-023)确定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清能”)为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以下简称“项目”)中标单位。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喀则锂业”)与宝武清能就上述项目签订《供能合同》。

  按照《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招标文件》约定,宝武清能已组建项目公司宝武清洁能源(西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西藏)清能”)来负责BOO项目的具体实施。日喀则锂业与宝武清能、宝武(西藏)清能签订《BOO供能合同三方补充协议》,约定宝武(西藏)清能将依据日喀则锂业招标文件要求及既有合同享有宝武清能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履行宝武清能全部义务,并承担宝武清能全部责任,并享受自该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宝武清能原未享受的权利。宝武(西藏)清能作为宝武清能的全资(或控股、实控)子公司,如其违约,则宝武清能承担连带责任。

  宝武清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宝武清能、宝武(西藏)清能均系公司关联法人,因此上述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于2025年11月1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继续履行该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税号91310113MA1GNY3B0X,成立于2019年11月28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生产线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钱峰

  注册资本:961,334.4929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四元路19号35幢66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919号

  2、主要股东:宝武集团持股58.6305%、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持股1.3869%、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持股14.9128%、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持股6.4905%、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持股5.5830%、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552%、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1226%、武钢集团有限公司5.3185%。

  3、历史沿革:

  宝武清能于2019年11月28日由宝武集团独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2021年2月,经有关批复,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注入宝武清能,成为其股东,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69,852.5056万元。同年12月,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注入宝武清能,成为公司股东。2023年10月公司变更出资情况,经各方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4、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66.20亿元,净利润为0.20亿元。2025年9月末净资产92.64亿元。

  5、宝武清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一控制企业下的关联方。

  6、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宝武集团一级子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符合集团公司战略升级要求,得到集团公司大力支持,具有履约能力。

  (二)宝武清洁能源(西藏)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宝武清洁能源(西藏)有限公司,税号91540200MABYMBXT5M,成立于2022年9月22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唐清荣。

  注册资本:42,500万元。

  注册地: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日喀则经济开发区开放大道9号-19号启航电力智慧产业园3-112室。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珠峰路25号。

  2、主要股东:宝武清能持股100%。

  3、历史沿革:2022年7月,宝武清能中标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为做好项目的建设、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宝武清能在西藏日喀则市注册成立了宝武(西藏)清能,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主体。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打造西藏地区新能源标杆示范企业。

  4、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0.1亿元,净利润为0.0亿元。2025年9月末净资产7.1亿元。

  5、宝武(西藏)清能是宝武清能全资子公司,宝武清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一控制企业下的关联方。

  6、宝武(西藏)清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宝武集团二级子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符合集团公司战略升级要求,得到集团公司大力支持,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名称: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

  2、项目概况:在日喀则市仲巴县以北扎布耶盐湖东南侧建有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由于该项目所在地周边能源公辅配套不健全,需要配套建设BOO项目,以满足碳酸锂项目生产用电和蒸汽等能源公辅需求。

  3、价格:供电价格0.998元/度;供汽价格598元/吨。

  4、服务周期:9855日历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项目是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的,双方均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多家合格单位竞争,各主体结合成本、市价与服务能力理性报价,以充分竞争压缩不合理定价,确保中标价符合市场规律,具备明确的公允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2-057)和2023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编号:临2023-014)。

  截至目前,相关协议均按合同条款正常履行,未出现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风险或重大调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有助于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的推进,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由宝武清能中标,价格公允合理,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该合同的履行而对该合同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宝武清能累计发生的交易金额为7,623.38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日喀则锂业与宝武清能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供能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具体情况向独立董事进行了说明,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协议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履行<供能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供能合同及补充协议;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5-028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5年11月4日以邮件、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金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及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及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0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03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制度。

  2.04审议通过《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履行<供能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与关联方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了《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供能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继续履行相关协议。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62                  证券简称:西藏矿业           公告编号:2025-032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慈觉林街道顿珠金融城金玺苑1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5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和制度。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11月26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办)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30至16:30时。

  3. 登记地点: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慈觉林街道顿珠金融城金玺苑15层

  邮政编码:850000

  4. 会议联系方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872095

  传  真:  0891-6872095

  联系人:王迎春、德央

  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62”,投票 简称为“西矿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 出席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 表格内打“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两项及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授权日期:2025年11月  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5-029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1日在拉萨以通讯+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2025年11月4日以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拉巴江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及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履行<供能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与关联方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了《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供能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监事会认为,上述协议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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