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至11月1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hyperstr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6:00-17: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剑辉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高书清
独立董事:沈剑飞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至11月1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hyperstr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崔灵蕊
电话:010-89388989
邮箱:ir@hyperstr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49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签订情况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在2026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合作期内,双方应于每年度末(12月1日前)就未来三年的合作目标进行滚动式更新,并签署相应年限的合作备忘录予以确认。其中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公司采购电量累计不低于200GWh,宁德时代确保按公司需求量纲供应。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公司与宁德时代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意向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后续的合作内容包括具体合作方式、合作进度、实施内容等事项均尚待进一步协商、落实,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及其权利义务须另行商洽并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核后以另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二) 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5年11月12日,公司与宁德时代在福建省宁德市以书面方式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三)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或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 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海博思创与宁德时代作为各自行业内领军企业,为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打造协同竞争优势,就2026年-2035年战略合作事宜缔结战略合作协议。
(二) 合作主要内容
1.电池及系统产品供应合作
(1)合作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
(2)市场合作:甲方承诺其生产经营所需产品采购并使用宁德时代电芯产品(电芯类产品、系统类产品),乙方确保其产品满足甲方的质量及技术要求,年度采购数量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量纲/框架采购协议》约定为准。
合作期内,双方应于每年度末(12月1日前)就未来三年的合作目标进行滚动式更新,并签署相应年限的合作备忘录予以确认。其中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甲方应确保其采购电量累计不低于200GWh,乙方确保按甲方需求量纲供应。
(3)价格与交付:乙方承诺给予甲方同等市场条件下的优先供应和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具体由双方另行签订《量纲/框架采购协议》,明确产品规格、价格机制、交付周期及质量标准等。
2.其他合作
双方将整合在各自领域的核心优势,积极探索商业模式创新,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储能项目产业基金,打造集开发、投资、运营、运维等一体化的管理平台等,以及双方共同在交流侧系统产品零部件方面合作采购,实现供应链协同,促进双方资源高效配置与共赢,互惠互利。
(三)建立战略协作沟通机制
双方就以上战略合作内容的开展成立由相关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以便于具体合作业务的沟通协调及合作事宜的推动落实。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打造协同竞争优势,促进双方资源高效配置与共赢。本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供应链的稳定性,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具体项目合作的协议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本协议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对双方长期合作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战略合作协议,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实际执行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在后续的合作中,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协商并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
(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受到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导致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三)截至本公告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QM10 Limited、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将于2026年1月27日解除限售。
(四)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及后续合作进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