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总裁辞职的情况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何伟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伟成先生因身体健康问题,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所任职务。辞职后,何伟成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何伟成先生作为董事、总裁原定的任职期间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7年1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何伟成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何伟成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交接,公司及董事会将提拔年轻干部并予以重用。何伟成先生依规进行离任审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和经营管理。何伟成先生关于董事、总裁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何伟成先生目前其持有公司股份432,000股,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何伟成先生在公司工作已有36年,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何伟成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顾大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拟聘任辜明安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该名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增选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原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成员变更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顾大伟先生、辜明安先生简历:
顾大伟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生,2003年获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学院硕士学位。现任Microsoft AI亚太区与中国共赢事业部总经理,并担任微软移动联新互联网服务公司CEO,全面负责Windows、Office、必应搜索等微软互联网业务在中国的本地化创新与AI应用拓展。曾任小米集团技术委员会秘书长、MIUI商业产品部总经理等职务。
顾大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顾大伟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辜明安,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博士学历,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西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博士生导师、四川旺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辜明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辜明安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关于聘任总裁的情况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陆宏达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陆宏达先生的简历如下:
陆宏达先生,公司现任董事长。1971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676.SZ)董事长、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002045.SZ)董事长等;担任民盟中央科技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会长以及长江商学院广东公益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英国邓迪大学中国法项目专家组成员。
陆宏达先生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87万股,除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智度国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外,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陆宏达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关于聘任副总裁的情况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婕女士、孙朋朋先生、汤晓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婕女士、孙朋朋先生、汤晓宇先生的简历如下:
王婕女士,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人力资源总监。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女,中共党员,湖南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专业合作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2年12月加入公司,曾任深圳九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风控总监,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基金部副总监,南粤名创证券投资基金公司风控总监。
王婕女士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40万股,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王婕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朋朋先生,现任公司销售负责人,中国籍,男,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此前曾任公司第五事业部总经理、第八事业部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曾在海尔集团、华为公司任职。
孙朋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孙朋朋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汤晓宇先生,现任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监,中国籍,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公司,此前曾任公司质量总监、质量管理主管、质量工程师等。
汤晓宇先生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37.8996万股,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汤晓宇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78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职工权益的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的最新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杨流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杨流江先生将与待股东大会审议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顾大伟、独立董事辜明安及第十一届董事会原成员陆宏达(非独立董事)、王婕(非独立董事)、冀志斌(独立董事)、谭光荣(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杨流江先生任期为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董事会成员变更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流江先生,公司现任内审部经理。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中级管理会计师(PCMA),国际项目管理师(PMP),ITIL认证。2015年进入公司,曾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经理、公司主任审计师。
杨流江先生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7万股,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杨流江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79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15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15:00。
5.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号A5栋M层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1.00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0至提案9.00以提案1.00通过为前提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1月28日下午14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号A5栋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800,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雪莹、郭依维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真:020-28609396;
邮箱:ir@ggec.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045;投票简称:“国光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设有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备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76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4人,实际出席董事4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长陆宏达,董事王婕以现场方式出席,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陆宏达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具体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是议案2至议案31生效的前提。
2. 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此次修改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3. 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此次修改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4. 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5.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6.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7.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进行修改,此次修改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8.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9.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10.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总裁工作规则》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总裁工作规则》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1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1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此次修改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1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改,此次修改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14.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此次修改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15.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16.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17.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18.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19.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0.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4.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5.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6.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7.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8.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事业部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事业部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9.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顾大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见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7)。
30.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辜明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见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7)。
3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关于聘任顾大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辜明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为:陆宏达、顾大伟、王婕、杨流江、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
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战略委员会:陆宏达、顾大伟、王婕、杨流江、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其中召集人为陆宏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陆宏达、王婕,其中召集人为冀志斌;
提名委员会: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陆宏达、顾大伟,其中召集人为辜明安;
审计委员会: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顾大伟、杨流江,其中召集人为谭光荣。
公司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秘书机构,负责办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秘书机构,负责办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3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详见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7)。
3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详见2025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7)。
34.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修改章程等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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