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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 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将根据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5 年11月10日,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民智通”)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将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在满足双方审批要求等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共同致力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车辆销售等领域的资源共享与专业合作,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在资本、产业、技术、产品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战略合作。

  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99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勇

  注册资本:1995650.833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06月3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制造汽车(含轻型越野汽车、轻、微型客货汽车、多功能车、专用车、轿车)、农用机械、农用运输车、摩托车、内燃机及汽车配件;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设计、研发、销售汽车(含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轻型越野汽车、轻、微型客货汽车、多功能车、专用车、轿车、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农用机械、农用运输车、非道路车辆、摩托车、内燃机、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零部件加工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劳务派遣;汽车企业管理技术培训;计算机技术培训;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公园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北汽集团未发生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经核查,北汽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资信 状况及履约能力。

  二、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加强双方互信合作,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共享收益、交易公平、诚实守信、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原则,在自愿、平等、诚信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合作范围

  双方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在满足双方审批要求等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将共同致力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车辆销售等领域的资源共享与专业合作,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在资本、产业、技术、产品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战略合作。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车轮产品创新优化

  为持续提升合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双方将建立联合技术攻关机制,深度覆盖原材料体系的提升、产品结构的优化创新、关键制造工艺的精进,共同推动车轮产品的技术升级与迭代,强化规模化、稳定化生产与供应链保障,确保北汽自主品牌在钢制车轮上的领先地位。

  (2)智能网联技术联合开发

  双方拟建立深度技术合作机制,共同致力于下一代车载智能系统的技术升级与创新,重点聚焦车载通信进化,共同迭代开发支持5G并前瞻布局6G的车载通信终端硬件与软件;联合攻关域控融合,开发多域融合控制器解决方案,加速构建面向未来的、服务化的先进电子电气架构平台,提升整车智能化水平与开发效率;深化北斗定位可靠性与合规性,共同提升北斗高精度定位技术在量产车型上的应用深度与广度。

  (3)平台共建与运营

  双方拟共同推进构建“算力+数据+模型”协同系统,建立按需分配和弹性扩展的算力底座,助力北汽在智驾、智能座舱、智能客服、智能制造等方面的智能化快速落地;以“安全、自主、可控”为原则,整合芯片级安全方案和数字孪生技术,实现数据要素联合创新、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维效率。

  (4)业务模式创新

  乙方充分整合其旗下九五智驾、英泰斯特等在硬件、通讯及服务运营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和综合优势,配合甲方创新面向车主的新场景探索及应用,如结合卫星通讯和车载无人机打造国内首创的“地-空-天”一体化应急救援联动模式、利用大数据和AI模型构建主动服务的能力等,为车主和车辆提供全场景全周期的服务,在不断提升用户体验的同时,提高北汽产品差异化的竞争力。

  (5)车辆销售与采购

  双方将互相进行品牌和产品的宣传推广。为此,乙方及其下属子公司结合员工激励计划并充分利用自身渠道,购买甲方旗下品牌车辆,包括享界、极狐、北京越野、福田等,计划三年内采购不低于200台。

  (6)共建行业标准

  乙方将充分整合并发挥其旗下公司在国家及地方(省/市/行业)标准制修订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与技术专长,联合甲方共同开展协同参与标准制定、联合申报重大科研课题、共建示范应用项目的关键合作,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7)资本合作

  聚焦车联网安全、低空经济、算力网络等战略性新兴领域,双方积极深化战略协作。通过共同成立产业基金、参与项目投资等,加速技术研发、产业落地与生态构建。旨在巩固现有合作基础,拓展合作深度与广度,最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互利共赢格局。

  2、合作机制

  (1)对接主体

  双方建立定向联系机制,各自指定具体联系人员分别负责日常事务联系与协同具体业务落地。甲方对接主体包括甲方及旗下子公司,乙方对接主体包括乙方及乙方旗下子公司—九五智驾、英泰斯特等。双方联系单位及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互相反馈。

  (2)交流协调机制

  双方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业务沟通会,对市场变化、行业研判、合作项目和前沿技术进行深入探讨。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经双方协调一致,可临时召开业务沟通会。

  3、附则

  (1)本协议是双方开展全面战略合作的指导性协议,所商定事项为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除本第三条附则外,其他内容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安排受限于双方相关内部委员会批准以及内部委员会或其他内部决策机构可能进一步提出的相关意见和要求。业务合作前,需另行签署具体业务合作协议,本协议与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双方合作过程中提供的信息,在未取得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须各自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各自的关联方、咨询顾问、代理人(均不包括双方的竞争对手)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就本协议所述事宜,若公开宣传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后进行。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正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本次合作,双方将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协同发展格局。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以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不构成双方提供相关服务的特定承诺,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双方的合作能否正常实施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7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总计1000万元人民币。因英泰斯特持股59.34%股东为国有企业投资平台,授权担保流程正在调整严控,目前无法对外担保,因此本次担保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英泰斯特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确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此次对英泰斯特提供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7612425223

  4、法定代表人:郭砚君

  5、注册资本:1009.43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4年6月18日

  7、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08号光谷动力节能环保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一期7栋3层01室

  8、经营范围:计算机测控系统集成,计量检测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生产线技术改造,电子产品,电子测试设备,环境试验设备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液晶模组信号测试系统、汽车电子测试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汽车销售及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英泰斯特40.66%股权,安徽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英泰斯特59.34%股权。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2024年度数据为审计数据,2025年9月为未审数据。

  11、其他说明

  英泰斯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或受到惩戒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范围:主债权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系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9,31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15.79%;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6,13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5.0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6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总计1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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