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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2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优先股代码:140001

  2、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3、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68元(含税)

  4、 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

  5、 除息日: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

  6、 股息派发日: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

  注:因2025年11月16日为法定休息日,故股息派发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优先股(以下简称“宁行优01”,代码140001)股息发放方案已获公司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宁行优01股息发放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息派发方案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2024年11月16日,以优先股发行量48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为基数,按照宁行优01票面股息率4.68%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68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2,698万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2025年11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宁行优01股东。

  3、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68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宁行优01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68元。

  (2)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

  3、股息发放日: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

  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优先股股息,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优先股发行的缴款截止日(即2015年11月16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因2025年11月16日为法定休息日,因此于2025年11月17日实施股息发放。

  三、派息实施方法

  全体宁行优01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发放。

  四、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咨询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电话:0574-87050027

  五、备查文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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