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申杰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审议议案1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同意通过;所审议议案2属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志远、孙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吴秋婷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吴秋婷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除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外,吴秋婷女士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
●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六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选举吴秋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独立董事离任是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会成员结构做出的正常调整,吴秋婷女士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运作和公司的正常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秋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500股。吴秋婷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开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 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六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一致同意免去方红敏先生所担任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同时,本次会议选举吴秋婷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秋婷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吴秋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秋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5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1月12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11月7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叶利明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鉴于公司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仍由周子学先生、郭重清先生、郭京生先生组成,由周子学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暨召集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