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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在董事会中设立职工代表董事席位。

  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李玉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李玉强先生将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玉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简历:

  李玉强: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2001年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专业,硕士学历,现博士研究生在读。历任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诺维信(中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及主管。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2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596-1号 蔚蓝生物创新园B座 多媒体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刚因出差在外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董事推选,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乔丕远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刚、董事贾德强因出差在外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邵静、宋瑞峰因出差在外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姜勇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审议)

  2.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伟、闫凌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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