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再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恒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也、赵可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
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5-060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张寨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七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寨旭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寨旭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
张寨旭先生,198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函授)。2004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催化剂事业部生产副部长、部长;2021年1月至2025年11月,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寨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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