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创投”)履行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粤财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华置业”)、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实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由5.91%下降至4.999999%。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9月6日披露了《冠豪高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粤财创投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7,502,79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粤财创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减持股份暨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告知函》,粤财创投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840,6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粤财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03,354,541股减少至87,513,941股,持股比例由5.91%下降至4.999999%,跨越5%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以上表格所有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粤财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但其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冠豪高新
股票代码:6004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3楼A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之一: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5楼5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之二: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3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高新”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做出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231119869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5,705.3208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3楼A室
法定代表人:林绮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接受基金和其他主体委托进行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49639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5楼502室
法定代表人:刘鸿燕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
股东及持股比例: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
2.企业名称: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65157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2,27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3楼
法定代表人:刘鸿燕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情况说明
粤财创投与润华置业、粤财实业同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聚焦主业和自身经营需求,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票。
二、 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在冠豪高新拥有权益的股份
根据公司于2025年9月6日披露的《冠豪高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7,502,79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计划,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冠豪高新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权益变动事项均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
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事项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地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TCL大厦26楼
联系电话:0759-2532338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字)
2025年11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字)
2025年11月1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字)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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