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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4日实施完成了“升24转债”的赎回,该可转债已自2025年11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在本次实施上述可转债赎回的过程中,有大量可转债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升24转债”在法定时限内转为公司股份。本次实施完成“升24转债”的赎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了202,392,227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数据,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53,316,329元增加至1,155,708,556元。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总股份数等条款同步更新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变更登记等相关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7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4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近期实施完成了“升24转债”的赎回,该可转债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在本次实施赎回的过程中,有大量可转债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升24转债”在法定时限内转为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数据,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53,316,329元增加至1,155,708,556元,因此公司拟对章程中相应条款同步更新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6)。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6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一楼1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日

  至2025年1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1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之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下午17时。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4-55223689

  传真:0574-55841808

  邮箱:xsgf@nbxus.com

  4、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5806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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