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戴永华女士的辞职报告,戴永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戴永华女士辞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仍在公司职能部门担任管理职务。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娟利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二、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戴永华女士已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完成财务负责人职务的相关交接工作,戴永华女士辞任财务负责人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三、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娟利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娟利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000股,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相关人员简历:
张娟利,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总会计师。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光洪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非独立董事丁旭升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管理层组织架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1、2、3、6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章佳平、童碧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免去
职工代表监事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鉴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撤销监事会及修<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免去张清女士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同时选举陈伯翔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伯翔先生简历如下:
陈伯翔,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历任浙江省林科院技术员、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项目部经理、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营销副总经理、中食安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杭州悦融产城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锦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陈伯翔先生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陈伯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股,通过杭州园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945.57万股。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丁旭升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2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洪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长吴光洪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并经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撤销监事会。监事会撤销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鉴于公司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经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仍由万鹏先生、俞亭超先生、丁旭升先生组成,其中万鹏先生担任主任成员及召集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戴永华女士已辞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经总经理吴光洪先生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张娟利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相关人员简历:
张娟利,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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