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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景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唐睿德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同意提名于宗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宗光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培训证明,于宗光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明。

  于宗光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同意提名潘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全体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全体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时间、 地点等信息, 公司董事会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一:于宗光先生简历

  于宗光,男,1964 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南大学半导体器件与微电子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任中科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副所长;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任中电国基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任中电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任无锡中微爱芯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月至2025年5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首席科学家;2025年5月至今,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首席技术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于宗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于宗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潘叙女士简历

  潘叙,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武汉大学EMBA。2015年7月至2018年1月,任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02年5月至今,任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化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至2024年2月,任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0月至今,任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2月至今,任上海先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潘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8.75万股,占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66%。潘叙女士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锡九安芯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潘叙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潘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71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基于整体业务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唐睿德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5年的业务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400万元,适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 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 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层面采购金额及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3. 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多翼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翼智控”)

  2、法定代表人:王洋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利一路188号天人大厦浙大研究院数字经济孵化器4层401室-31(自主申报)

  5、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6、成立时间:2023年11月30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深圳市多翼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9、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董事唐睿德的配偶王洋先生通过其控制的深圳市多翼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多翼智控100%股权并担任多翼智控董事、经理。

  (三)履约能力分析

  多翼智控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或订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上述交易,系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求所进行,具备必要性及持久性。在交易定价环节,公司严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全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治理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亦未对公司独立性、盈利能力及治理规范性等产生负面影响。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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