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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9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7元,共计募集资金58,999.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3,660.3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5,339.4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71.5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3,267.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0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071.51万元,系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变更项目情况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内容及金额进行调整,增加华联瓷业酒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调整后预计使用募集资金5,200.00万元;同时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12,730.73万元,经调整后预计使用募集资金变更为7,530.32万元。2021年12月17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次变更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9.76%。

  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技改项目的议案》,终止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终止该项目后的可用募集资金2,088.81万元(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2,067.91万元和利息收入20.90万元),结合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完工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32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变更后项目并由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实施建设。2022年9月6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次变更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0.15%。

  2025年4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200万元变更用于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2025年5月29日,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次变更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25%。

  2025年5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本次涉及变更的募投项目共两项,具体如下:1.公司拟将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970.00万元调整至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下的五厂技改项目。2.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技改项目原计划技改后作为酒瓶生产专线,在技改过程中,公司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和客户订单结构的变化,进行生产统筹安排,适时将该子项目调整用于日用陶瓷产品生产,该项目涉及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为4,539.25万元。上述两项变更总金额为5,509.25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0.34%。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7,148.37万元(含利息),变更用于深圳研发设计中心项目。该次变更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3.42%。

  (二) 变更原因

  1. 终止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的原因

  受到国内5G基站建设进程变动,国际市场贸易摩擦加剧等因素影响,市场对5G陶瓷滤波器需求下降且竞争格局已经初步形成,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可行性存在变化;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大客户战略推进,公司与大客户合作关系不断深入,需要加快提升日用陶瓷技改升级,提升对大客户的资源匹配能力。故公司终止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将募集资金投入到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

  2. 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原因

  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决定二期暂不开始实施;同时,公司采取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中国大陆辊道窑炉替代中国台湾辊道窑炉,完善招投标机制扩大招标范围等方式,降低项目成本,故该募投项目资金存在节余。为充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资于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

  3. 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自动化、数字化生产已成为陶瓷行业主流趋势,红官窑项目通过引入先进设备,可大幅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增强产品一致性和良品率。同时,红官窑作为公司旗下高端陶瓷品牌,具有较高的品牌溢价能力,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其产能和品质稳定性,满足高端客户需求,并与公司现有生产线形成互补,优化产能结构,减少低效产能,提高公司高附加值产品占比,增强整体市场竞争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41.45%,剩余资金需结合研发需求逐步投入,而红官窑项目已取得备案(醴发改备〔2024〕763号),资金需求紧迫。故为加快产业升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200万元变更用于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

  当前五厂技改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中,为提升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效率,公司决定970.00万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调整至五厂技改项目。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人才引进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原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7,148.37 万元(含利息)变更用于深圳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瓷股份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2025年5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 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性影响。

  (四) 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

  2021年1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96.5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40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五厂技改项目尚未完工,暂无法准确核算该子项目效益;

  2.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提升研发硬实力,完善研发体系,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 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因与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酒瓶厂技改项目生产线位于溢百利厂区同一车间,为配套产线且生产同类日用陶瓷产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故将同一车间的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生产线产能、承诺效益及实现效益合并纳入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酒瓶厂技改项目核算

  4. 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未完工,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5. 深圳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拓展研发设计能力,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5,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市支行购买理财产品10,000万元。

  2022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2 年度,公司赎回部分理财产品,获取理财收益 679.91 万元。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度,公司赎回部分理财产品,获取理财收益529.20万元。

  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度,公司赎回部分理财产品,获取理财收益329.97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按期赎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全部理财产品,2025年1-9月,公司获取理财收益51.85万元,相关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8,999.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267.91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结余资金为4,948.84万元(含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该结余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后续支出。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54,203.07万元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3,267.91万元差异金额935.16万元,其中:914.26万元系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8月16日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20.90万元系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8月18日利息收入

  注2: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技改项目的议案》,终止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终止该项目后的可用募集资金2,088.81万元(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2,067.91万元和利息收入20.90万元),结合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完工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32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变更后项目并由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实施建设

  注3:2025年4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200.00万元变更用于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

  注4:2025年5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970.00万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调整至五厂技改项目

  注5:2025年5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和客户订单结构的变化,进行生产统筹安排,已适时调整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酒瓶厂技改项目用于日用陶瓷产品生产

  注6: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7,148.37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变更用于深圳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五厂技改项目尚未完工,暂无法准确核算该子项目效益,故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预计效益和最近三年实际效益计算中均不含该子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酒瓶厂技改项目生产线与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部分生产线位于溢百利厂区同一车间,为配套产线且生产同类日用陶瓷产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故将同一车间的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生产线产能、承诺效益及实现效益合并纳入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酒瓶厂技改项目核算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0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联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火炬”)因业务发展需要,拟购买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迅物流”)的土地使用权。湖南同元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安迅物流的上述资产在2025年2月28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经评估的市场价值为1,721,419.00元(含增值税)。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的转让含税总价格为人民币1,721,400.00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安迅物流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君奇先生、丁学文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

  董事会审议《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4、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安迅物流进行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3,000万元(含本次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二期

  法定代表人:潘坚

  注册资本:1,53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817947033218

  主要股东:潘坚持股64.9773%,湖南华联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持股35.0227% ?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装卸搬运;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耐火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截至2025年9月30日,安迅物流总资产为264,909,592.95元,净资产为 102,543,460.89元,2025年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7764438.77元,净利润16,794,797.1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 与公司关联关系

  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湖南华联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 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许君奇先生、丁学文先生担任安迅物流董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购买安迅物流的土地使用权明细如下:

  土地使用权位于黄泥坳街道办事处横店村、华塘村(陶瓷工业园西北片区)。该土地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证号为醴国用(2015)0847号,宗地面积4,755.30㎡。

  本次购买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

  2、 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

  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含增值税为1,721,419.00元,不含增值税为1,639,446.67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湖南同元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同元资产评估”)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湘同元评字(2025)第2号),以2025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721,419.00元人民币(含增值税)。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同元资产评估出具的湘同元评字(2025)第2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标的资产的转让含税总价格为人民币1,721,400.00元,未超过评估值,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资产转让方):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资产收购方):湖南华联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

  1、 标的资产:甲方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2、 标的资产的价格与支付: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参考依据,为体现双方交易标的之特性,并符合公允定价的原则,由乙方委托评估机构以2025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对相关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湘同元评字(2025)第2号),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721,419.00元人民币(含增值税)。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转让含税总价格为人民币1,721,400.00元。

  乙方取得不动产权证及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起1个月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号。

  六、 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标的土地紧邻子公司华联火炬的生产经营场所,交易后华联火炬将取得其完整使用权,通过内部资源整合,助力华联火炬高效推进厂区规划、产能布局与技术升级,提升运营效率。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内部资源优化配置,将增强华联火炬对生产用地的控制力,进一步巩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与稳定性,且交易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价格公允,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压力,为华联火炬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此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健康、独立运营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与该关联人(包含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600万元,该议案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截止本次会议与关联人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含本次交易)为9,292,391.11元

  九、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议《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考虑,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十、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议《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全体委员认为:

  1、经湖南同元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拟转让资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除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交易各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 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本次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结论合理。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资产评估报告》;

  5、《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9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1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许君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联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火炬”)因业务发展需要,拟购买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迅物流”)的土地使用权。湖南同元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安迅物流的上述资产在2025年2月28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经评估的市场价值为1,721,419.00元(含增值税)。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的转让含税总价格为人民币1,721,400.00元。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董事会审议《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许君奇先生、丁学文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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