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11月14日、11月17日和11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可能触及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7日收到中昊芯英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具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方将以不终止天普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发出全面要约,届满时若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天普股份比例低于股本总额的25%,天普股份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23日连续15个交易日涨停;10月16日至21日连续4个交易日下跌、跌幅累计达24.69%;10月22日涨停,10月23日至11月4日股价连续波动,11月5日再次涨停;11月6日至11日14日股价继续波动,11月17日股价大幅上涨、盘中多次触及涨停,并于11月18日再次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较大,期间已累积巨大交易风险,现已严重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公司股价未来随时有快速下跌的可能。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1月18日累计上涨327.33%;期间已累积巨大交易风险,目前公司股价已严重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未来随时有快速下跌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收购方中昊芯英自身现有资本证券化路径与本次收购上市公司无关。经公司与收购方中昊芯英再次确认,截至目前,收购方中昊芯英已启动独立自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相关工作,现已进入股份制改制(股改)过程阶段。收购方中昊芯英自身现有资本证券化路径与本次收购上市公司无关。截至目前,未来36个月内,收购方中昊芯英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相关信息对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 收购方中昊芯英无资产注入计划。经公司与收购方中昊芯英再次确认,收购方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相关信息对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 本次协议转让已完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5年11月4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过户股数25,14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8.7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天普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尤建义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控股股东天普控股的增资、全面要约收购等其他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若本次交易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形,后续本次交易可能会存在终止的风险。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在筹划、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阶段,严格控制并及时登记各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保密、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已对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交易可能会终止的风险。
● 四名自然人均已将买卖公司股票所获收益上缴至天普股份。经公司自查,四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8月14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其中:原上市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陈丹萍配偶储善岳、原上市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唐全良配偶陈燕秋按规定登记为推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李志奇作为中昊芯英间接股东,在作为股东代表参加2025年8月19日(停牌后)中昊芯英股东会时知悉本次交易,其配偶李慧云登记为推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发生在内幕信息形成或知悉之前,上述交易不属于内幕交易。截至2025年9月17日,四名自然人均已将买卖公司股票所获收益上缴至天普股份。
● 公司股票日内振幅较高。2025年11月18日,公司股票日内振幅达11.90%,日内振幅较高,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25年11月18日,公司收盘价为113.84元/股,最新市盈率为469.20倍,最新市净率为18.92倍,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市盈率为29.78倍,市净率为3.06倍,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的风险。
● 公司股票交易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情形。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公司股票交易9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次触及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累积发布16次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提示股票交易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用高分子流体管路系统及密封系统零件及总成,主要应用于传统油车整车制造,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收购方中昊芯英无资产注入计划。
● 公司经营业绩下滑风险。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37.26万元,同比下降4.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5.08万元,同比下降2.9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 外部流通盘相对较小,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3,408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建义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收购方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0,0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公司剩余外部流通盘较小,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
●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11月14日、11月17日和11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控制权变更事项
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认同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天普股份”)长期价值,拟通过协议转让、向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控股”)增资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股份转让及增资完成后,中昊芯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68.29%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5年11月4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过户股数25,14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8.7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公司已于2025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025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中昊芯英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具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并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关于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的全面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天普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2025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止。届满时若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天普股份比例低于股本总额的25%,天普股份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上述控制权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控股股东天普控股的增资、全面要约收购等其他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三季报,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37.26万元,同比下降4.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5.08万元,同比下降2.91%。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市场传言,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自身现有资本证券化路径与本次收购上市公司相关。经公司再次与收购方中昊芯英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收购方中昊芯英自身现有资本证券化路径与本次收购上市公司无关。收购方中昊芯英已启动独立自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相关工作,现已进入股份制改制(股改)过程阶段。收购方中昊芯英自身现有资本证券化路径与本次收购上市公司无关。
市场传言,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将对公司注入资产。经公司再次与收购方中昊芯英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收购方中昊芯英无资产注入计划。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
若本次交易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异常交易行为情形,后续本次交易可能会存在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该风险。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公司可能触及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7日收到中昊芯英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具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方将以不终止天普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发出全面要约,届满时若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天普股份比例低于股本总额的25%,天普股份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2、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23日连续15个交易日涨停;10月16日至21日连续4个交易日下跌、跌幅累计达24.69%;10月22日涨停,10月23日至11月4日股价连续波动,11月5日再次涨停;11月6日至11日14日股价继续波动,11月17日股价大幅上涨、盘中多次触及涨停,并于11月18日再次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 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较大,期间已累积巨大交易风险,现已严重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公司股价未来随时有快速下跌的可能。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1月18日累计上涨327.33%;期间已累积巨大交易风险,目前公司股价已严重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未来随时有快速下跌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4、 收购方中昊芯英自身现有资本证券化路径与本次收购上市公司无关。经公司与收购方中昊芯英再次确认,截至目前,收购方中昊芯英已启动独立自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相关工作,现已进入股份制改制(股改)过程阶段。收购方中昊芯英自身现有资本证券化路径与本次收购上市公司无关。截至目前,未来36个月内,收购方中昊芯英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相关信息对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5、 收购方中昊芯英无资产注入计划。经公司与收购方中昊芯英再次确认,收购方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相关信息对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6、 本次协议转让已完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5年11月4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过户股数25,14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8.7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天普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尤建义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7、 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控股股东天普控股的增资、全面要约收购等其他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 若本次交易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形,后续本次交易可能会存在终止的风险。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在筹划、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阶段,严格控制并及时登记各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保密、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已对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交易可能会终止的风险。
9、 四名自然人均已将买卖公司股票所获收益上缴至天普股份。经公司自查,四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8月14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其中:原上市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陈丹萍配偶储善岳、原上市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唐全良配偶陈燕秋按规定登记为推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李志奇作为中昊芯英间接股东,在作为股东代表参加2025年8月19日(停牌后)中昊芯英股东会时知悉本次交易,其配偶李慧云登记为推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发生在内幕信息形成或知悉之前,上述交易不属于内幕交易。截至2025年9月17日,四名自然人均已将买卖公司股票所获收益上缴至天普股份。
10、 公司股票日内振幅较高。2025年11月18日,公司股票日内振幅达11.90%,日内振幅较高,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11、 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25年11月18日,公司收盘价为113.84元/股,最新市盈率为469.20倍,最新市净率为18.92倍,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市盈率为29.78倍,市净率为3.06倍,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的风险。
12、 公司股票交易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情形。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公司股票交易9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次触及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累积发布16次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提示股票交易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13、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用高分子流体管路系统及密封系统零件及总成,主要应用于传统油车整车制造,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收购方中昊芯英无资产注入计划。
14、 公司经营业绩下滑风险。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37.26万元,同比下降4.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5.08万元,同比下降2.9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15、 外部流通盘相对较小,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3,408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建义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收购方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0,0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公司剩余外部流通盘较小,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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