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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政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陈海荣先生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柳上莺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燕梅、薛文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0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闽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已于2025年11月18日,由公司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以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推选郭政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郭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郭政(主任委员)、张骏、唐晖、黄慧湄、林联青、刘丽军、许萍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许萍(主任委员)、林联青、刘丽军、唐晖、吴明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林联青(主任委员)、刘丽军、许萍、郭政、张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丽军(主任委员)、林联青、许萍、吴明、庄旭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会议同意聘任郭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会议同意聘任鄢波先生、纪志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柳上莺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陈海荣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会议同意聘任陈海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魏宁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相关管理人员简历

  1、鄢波,男,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90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办公秘书科科员、副主任科员、科长(主管、岗位经理),挂职福建省政和县外屯乡稠岭村任党支部第一书记,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福清嘉儒风电场项目筹建办副主任,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项目副经理外派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2、纪志国,男,198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10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投资部项目主办,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主办、主管、经理助理,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项目开发主管,公司战略发展部副经理,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2025年5月7日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3、柳上莺,女,198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2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税务会计、成本会计,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副经理,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财务部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核算管理主管、核算管理高级主管副总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6月12日起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4、陈海荣,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200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法律事务、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经理,2025年5月7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5、魏宁希,男,1991年8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201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兴和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务经理,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务一部投资业务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公司战略投资部副经理,2025年5月7日起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政先生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闽能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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