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产业基地谷苑路168号梦洁工业园3楼综合会议室。
3、 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天武先生。
6、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5,872,1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19%。
(1)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7,720,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43%。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151,4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6%。
7、 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805,95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为38,8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为27,4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025,575票,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76%;反对38,800票,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4%;弃权27,400票,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0%。
2、 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等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800,95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为38,8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为32,4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020,575票,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75%;反对38,800票,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4%;弃权32,400票,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2%。
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800,95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为38,8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为32,4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800,95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为38,8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为32,4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800,95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为38,8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为32,4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800,95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为38,8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为32,4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800,95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为38,8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为32,4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800,95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为38,8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为32,4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9、 审议通过《关于将<对外投资及担保管理制度>修订为<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800,95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为38,8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为32,4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10、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800,95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为38,8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为32,4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800,95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为38,8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为32,4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800,95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为38,8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票为32,4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杨可鑫、邝可怡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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