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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126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3、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09日(上午 8:30~12: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事务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0760,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韩恒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82058669

  联系邮箱:IR@tinci.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9,投票简称:天赐投票。

  2.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0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上午9:15至2025年12月0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格填写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如同意,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打“√”,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

  2、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卡账号: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年       月       日

  附件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127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前赎回“天赐转债”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赎回价格:100.29元/张(含息、税)

  ● 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11月11日

  ● 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2日

  ● 赎回日:2025年12月3日

  ● 停止交易日:2025年11月28日

  ● 停止转股日:2025年12月3日

  ● 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5年12月8日

  ●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2月10日

  ● 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 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赐转债

  ● 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12月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天赐转债”将被

  强制赎回,特提醒“天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天赐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天赐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天赐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风险提示: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5年12月2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

  “天赐转债”将按照100.29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特提醒“天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天赐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天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天赐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天赐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公开发行了34,105,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410,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5,079,452.82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净额进行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572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99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34,105,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0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赐转债”,债券代码“12707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天赐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3月2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9月22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实施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48.82元/股调整至48.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26,661,516股减少为1,925,333,110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48.22元/股调整为48.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25,334,258股减少为1,924,156,460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48.23元/股调整为48.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4、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天赐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董事会决定将“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8.25元/股向下修正为28.88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 年11月1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向下修正天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5、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实施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28.88元/股调整至28.5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6、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24,156,986股减少为1,918,823,609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8.58元/股调整为28.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7、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18,825,051股减少为1,914,343,762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8.59元/股调整为28.6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2月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8、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实施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28.60元/股调整至28.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天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的情况

  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1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天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8.50元/股)的130%(即37.05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天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天赐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天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天赐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天赐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三、赎回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天赐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9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9月23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2月3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50%×71÷365≈0.29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9=100.29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2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天赐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天赐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天赐转债”自2025年11月28日起停止交易。

  3、“天赐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日。

  4、“天赐转债”自2025年12月3日起停止转股。

  5、“天赐转债”赎回日为2025年12月3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2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天赐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天赐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6、2025年12月8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12月10日为赎回款到达“天赐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天赐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天赐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天赐转债”的摘牌公告。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天赐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风险提示

  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12月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天赐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天赐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投资者持有的“天赐转债”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本次“天赐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邮箱:IR@tinci.com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124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1月18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董事会提出以下分红预案:

  2025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061.72万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6,213.76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91,423.51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64,863.82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125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2025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061.72万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6,213.76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91,423.51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64,863.82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17,456,338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8,619,26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2025年前三季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5,441,853.90元(含税)。

  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 履行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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