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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在本次减持计划前,共青城金秋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秋投资”)持有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5,405,8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共青城嘉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橙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895,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井冈山静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静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6,963,0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共青城睿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橙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642,0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株洲市国兴同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兴同赢”)持有公司股份 1,953,8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金秋投资、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和国兴同赢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6,860,4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7%。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金秋投资、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和国兴同赢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90天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351,77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703,55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上减持计划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055,33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自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1月19日,金秋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989,331股;嘉橙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46,412股;静远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50,307股;睿橙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29,471股;国兴同赢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1,856股。金秋投资、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国兴同赢合计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287,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因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至 2025年11月19日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1月19日,金秋投资、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国兴同赢合计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5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04%。本次权益变动前,金秋投资、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国兴同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098,11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98%;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秋投资、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国兴同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573,11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94%。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19日收到股东金秋投资、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和国兴同赢《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本表格中数字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股东金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国兴同赢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减持计划披露,按照减持计划公告,金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为870.3557万股,其中静远投资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数量为103.4614万股,实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13.3万股,超出计划数量98,386股;金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通过大宗交易实际减持793.61万股,剩余76.7457万股未减持,未超出整体计划数量。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金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国兴同赢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1月19日期间,金秋投资、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国兴同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25,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573,115股,持股比例由权益变动前的8.98%减少至7.94%,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注:(1)本次变动前数据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本表格中数字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金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国兴同赢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金秋投资、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及国兴同赢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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