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达梦中国数据库产业基地2号楼18楼1810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冯裕才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非独立董事皮宇、陈文因故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4、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指派向思律师、胡文乐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拟激励对象及与之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议案1、议案2、议案3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向思、胡文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5-056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有9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对上述9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交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有4名核查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中1名核查对象不在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根据其出示的书面说明,其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后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系由其家人在其不知情状况下进行的操作,是由于其家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不熟悉、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主观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另外3名核查对象同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根据该3名核查对象书面说明并经公司核查,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所知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有限,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等核心要素并不知悉,且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相关交易系基于其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性原则,该3名核查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并承诺后续配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工作。
(二)有5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但前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前。根据该等核查对象书面说明并经公司核查,该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其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本人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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