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珊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红土”)、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进红土”)、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红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123,63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99%,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00%;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润九号”)、常州珊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珊瑚”)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123,63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99%,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00%。
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已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以及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国润九号、常州珊瑚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本公司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国润九号、常州珊瑚未减持公司股份。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减持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325,60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2)以上股份数量占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均按公司目前最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则指引等要求,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一)各股东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