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4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000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21%。
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1,800,000股减少至211,755,000股。
3、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11月6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及OA系统发布了《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授予股数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11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96)。
4、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2024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98)。
5、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109)。
6、2024年12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7、2025年9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8、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公司4名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截至申请办理注销限制性股票之日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5万股(具体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为准)进行回购注销,约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21%。上述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1、调整方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在发生回购情形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或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发生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回购价格调整
从首次授予到本次预留授予期间,公司先后实施了两次权益分派:
2025年1月14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3日登记的总股本211,23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5月27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6日登记的总股本211,23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回购价格将作如下调整:
P=P0-V=11.56-0.10-0.10=11.36元/股
因此,本次主动辞职的4名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36元/股。
3、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涉及的资金总额初步预计为511,200.00元(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647号),经审验,截至2025年11月14日止,公司已向4名激励对象支付回购款511,200.00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45,000.00元。
三、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45,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1: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注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647号)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83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持股比例因公司股份回购注销被动增加至
5%以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因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实施股份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211,800,000股减少至211,755,000股,导致公司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5%以上,持股比例增加0.00107%,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资本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99995%增加至5.00102%。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长江资本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2025年11月24日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211,800,000股减少至211,755,000股,长江资本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589,900股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4.99995%增加至5.00102%,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4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1,800,000股减少至211,755,000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长江资本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589,900股未发生变化,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由4.99995%增加至5.00102%,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注:上述股本总数依据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4日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211,8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211,755,000股。
三、其他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资本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长江资本)》。
2、本次发生权益变动的股东长江资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长江资本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