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3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陆怡皓先生、赵怀球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谭新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同步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时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9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1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2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3通过《关于修订<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4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5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6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7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8通过《关于修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9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
议案2.01、2.02、2.03、2.04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委员的议案》
同意设立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戴静女士、谭新乔先生、钟超凡先生,其中戴静女士担任主任。
2、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夏云峰先生、钟超凡先生、戴静女士,其中夏云峰先生担任主任。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调整的议案》
同意聘请谭新乔先生任公司总经理;聘请赵怀球先生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请汪咏梅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候选人已经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5、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55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
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拟同步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二、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本次修订、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如下:
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内容合并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生效后,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予以废止。上述序号1-4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生效。本次修订及制定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57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就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9日9: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悠怡、何美萱
电 话:0731-58270060
传 真:0731-58270078
邮 箱:dsh@hunanyuneng.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58”;投票简称为“裕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1、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说明: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56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赵怀球先生、汪咏梅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整,赵怀球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汪咏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赵怀球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汪咏梅女士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等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怀球先生、汪咏梅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怀球先生、汪咏梅女士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赵怀球先生、汪咏梅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赵怀球先生、汪咏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调整的议案》,同意聘请谭新乔先生任公司总经理;聘请赵怀球先生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请汪咏梅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谭新乔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质检处副处长、成品分厂副厂长、董事长,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品分厂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新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5,964股,通过中信建投股管家湖南裕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谭新乔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怀球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任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厂副厂长、分厂厂长、董事会工作部对外投资经理,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对外投资经理、总经理助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湘潭裕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怀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791股,通过湖南裕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湘潭裕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赵怀球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汪咏梅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湖南裕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铜陵安伟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咏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641股,通过湖南裕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现任职务中,湖南裕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此之外,汪咏梅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54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3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为李昕先生、彭建规先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军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同步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时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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