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4日以书面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杨艳辉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及市场情况,提出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本议案表决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以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7,24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以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通过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进行了分析讨论,审议通过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认为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与会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绵阳分行取得新增授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需向招商银行绵阳分行申请新增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为国内卖方保理。授信有效期不超过1年,具体授信额度以招商银行绵阳分行授信批复为准,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具体事宜。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艳辉先生的签字与印鉴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会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丰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4日以书面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道光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及市场情况,提出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本议案表决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以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7,24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以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通过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进行了分析讨论,审议通过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认为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与会监事审议通过本议案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拟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相应修订,为便于投资者查询,现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修订后的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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