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临时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号A5栋M层多媒体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15时0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15:00。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宏达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512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5,698,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0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5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0,504,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9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07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193,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33%。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马晓艳、王丽娇律师以现场参会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点、监票和计票。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2. 审议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3. 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 审议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5. 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6. 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7. 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8. 审议关于聘任顾大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9. 审议关于聘任辜明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议案一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二至议案九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马晓艳、王丽娇律师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表;
2、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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