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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5-1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4点

  召开地点: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上海市徐家汇路58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6日

  至2025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关于开展不超过42亿元永续信托融资的议案》、第2项《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第3项《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关于开展不超过42亿元永续信托融资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1日(周四)

  上午9时—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16时00分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3.登记手续:凡符合参会资格的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证明前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能在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以及上海市以外的股东,可在填妥《股东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5.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会出席登记表》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及联系、邮寄资料。

  6.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文静、范晶云

  联系电话:021-23108718  传真:021-23108711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1号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0126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会出席登记表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会出席登记表

  按本格式自制、复印均有效。

  股东会出席登记表

  

  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5-11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开展永续信托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瑞信托”)开展不超过42亿元永续信托融资。

  ● 鉴于国家电投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百瑞信托为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保证董事会所形成决议的合法性,公司6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百瑞信托开展不超过42亿元永续信托融资,用于公司境内火电及新能源项目投资。

  2025年11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不超过42亿元永续信托融资的议案》。鉴于国家电投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百瑞信托为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为保证董事会所形成决议的合法性,公司6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家电投集团

  国家电投集团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350亿元,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百瑞信托成立于2002年10月,注册资本40亿元,经营范围:经银监会批准,公司本外币业务经营范围如下:(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三、 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一般条款

  1.被投资方:上海电力及所属子公司。

  2.投资方:百瑞信托。

  3.期限:无固定期限,初始投资期为5+N或10+N年,初始投资期届满日或之后任一投资收益结算日被投资方可行权还款。

  (二)支付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递延:被投资方有权选择投资收益及其孳息(如有)递延,递延支付不受次数限制。

  2.投资收益:初始投资期内支付固定投资收益,之后每一年投资收益结算日有利率重置机制。

  3.投资收益率重置:初始投资收益率参照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自初始投资期届满之后的投资期限内,投资收益率重置,为初始投资收益率加300个基点(仅一次跳升)。

  4.投资收益率增加机制:当被投资方触发风险事件且消除影响前,投资收益率在原投资收益率基础上增加150个基点,但不超过6.5%。

  (三)赎回

  被投资方在每笔投资资金初始投资期届满日或之后在任一投资收益结算日可行权还款。

  (四)定价政策

  融资利率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及其子公司百瑞信托进行永续信托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该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为保证董事会所形成决议的合法性,公司6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5-11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或“中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116人,注册会计师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1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8.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56亿元。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家,收费总额1.70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锐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束成林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担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勉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2.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根据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5-11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11月21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唐俊董事委托田钧董事行使表决权,敬登伟董事委托张启平董事行使表决权,王卫东董事委托周志炎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会议由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总经理黄晨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调整上海电力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同意关于土耳其YEKA-2025风电投标项目投标决策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同意关于新疆申元公司由新疆能源化工并表的议案。

  6名关联董事:黄晨、田钧、唐俊、于海涛、余国君、胡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申元公司由新疆能源化工并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同意关于开展不超过42亿元永续信托融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6名关联董事:黄晨、田钧、唐俊、于海涛、余国君、胡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开展永续信托融资的公告》。

  (五)同意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六)同意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田玉环女士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唐俊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田玉环女士,50岁,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曾任山东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兼发展投资部副部长、计划发展部主任、总经理,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总会计师。

  公司董事会对唐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七)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5-11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申元公司由新疆能源化工并表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能源化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由新疆能源化工并表新疆申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申元公司”)。

  ● 新疆能源化工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新疆能源化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由新疆能源化工并表新疆申元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新疆能源化工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293,965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发电、煤炭、煤化工、矿业、建材、多晶硅、碳素阳极项目投资,化工产业的投资与资产管理,粉煤灰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房屋、土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新疆申元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注册资本11.50亿元,上海电力与新疆能源化工各持股50%,主要负责开发哈密北90万千瓦光伏发电+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截止2025年10月底,新疆申元公司总资产3.61亿元,净资产3.61亿元,由上海电力并表。

  由于新疆地区市场环境变化导致项目不符合收益率要求,公司已核销新疆哈密北90万千瓦光伏发电+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为发挥新疆能源化工属地化优势,公司拟与新疆能源化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由新疆能源化工并表新疆申元公司。后续,上海电力将按参股企业管理新疆申元公司。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疆能源化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由新疆能源化工并表新疆申元公司,能充分发挥新疆能源化工属地化优势,有利于整合资源配置,优化法人结构。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为保证董事会形成决议的合法性,公司 6 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 6 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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