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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珊杉,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七虎,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骁,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7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郑珊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骁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七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3.独立性

  容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拟定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确定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认真审查了公司2025年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文件,全程参与并监督了选聘过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继续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1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40,000.00万元(含240,000.00万元,实际贷款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港币等)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形式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综合授信的抵押、担保方式包括: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的抵押,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并购标的股权等的质押等。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40,000万元(含240,000万元,实际贷款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港币等)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形式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综合授信的抵押、担保方式包括: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的抵押,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并购标的股权等的质押等。前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在额度内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久日)、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久日)、天津久瑞翔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瑞翔和)、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源技术)、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久日)和公司全资孙公司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泰通)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减少资金使用风险,降低资金周转压力,公司拟为前述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列举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的担保额度预计,其中任意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00%,单笔最大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其中包含存续至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日的担保余额),可滚动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申请综合授信及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无需另行召开相关会议及逐笔形成相关决议。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久日、湖南久日、久瑞翔和、久源技术、内蒙古久日及全资孙公司怀化泰通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列举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述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部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况。公司最近12个月为全部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不含本次预计额度)为120,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21%、30.09%。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0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4,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向相关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500.00万元人民币,向相关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赵国锋先生、王立新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4,3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拟与关联方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瑞生物)及久瑞生物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发生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4,3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数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赵国锋

  注册资本:12,328.36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6日

  住所: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C区(永定区阳湖坪镇社溪村)

  主要办公地点: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C区(永定区阳湖坪镇社溪村)

  主营业务:五倍子、黄姜、油桐、枳实、虎杖、杜仲、厚朴、茶叶等植物的种植、提取、深加工、贸易及销售;食品添加剂食用单宁酸、没食子酸丙酯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饲料添加剂没食子酸丙酯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有机肥料的生产销售,生物肥料产品及使用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赵国锋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久瑞生物为公司董事长赵国锋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赵国锋先生同时担任久瑞生物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久瑞生物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久瑞生物及久瑞生物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向久瑞生物及久瑞生物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购买没食子酸、焦性没食子酸、没食子酸丙酯、3HBP、4HQP、TPPA、THPE、肟酯类引发剂等相关产品,并向久瑞生物及久瑞生物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销售苯甲酸(饲料级)等相关产品。关联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拟向久瑞生物及久瑞生物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购买没食子酸、焦性没食子酸、没食子酸丙酯、3HBP、4HQP、TPPA、THPE、肟酯类引发剂等相关产品。其中,焦性没食子酸、3HBP、4HQP、TPPA、THPE是生产光刻胶用光敏剂PAC的重要原材料,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晶信息的光刻胶用光敏剂的生产提供有力保障;没食子酸、没食子酸丙酯是制造电子级没食子酸、电子级没食子酸丙酯的重要原材料,均应用于半导体领域;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拟向久瑞生物及久瑞生物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销售苯甲酸(饲料级)等相关产品。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与相关关联方在产业链上存在协同及互补关系,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久瑞生物及久瑞生物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基于经营需要采购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产品,以及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向久瑞生物及久瑞生物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进行的采购,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会持续存在。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相关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3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新增实施地点的项目名称: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000吨/年光引发剂H4酮项目(以下简称弘润化工项目)

  ● 本次拟新增实施地点情况:结合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在弘润化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在该项目原有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内,弘润化工以北、高家垄路以南、砖桥路以西、湖南石化环氧丙烷项目以东”为弘润化工项目的实施地点。

  ●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80.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6.6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5,415.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486.4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29.3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0.68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弘润化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在弘润化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新增弘润化工项目的实施地点。

  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新增“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内,弘润化工以北、高家垄路以南、砖桥路以西、湖南石化环氧丙烷项目以东”作为弘润化工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实施地点与原实施地点均位于同一片区内且相邻,公司合法拥有新增实施地点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原因

  鉴于弘润化工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增设区域配电房、光引发剂H4酮(二期)车间等附属设施,为完善募投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在充分评估当前项目进展及现有生产经营场所分布后,拟新增弘润化工项目实施地点。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公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仅对弘润化工项目原计划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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