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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01日在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59号数源科技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永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陈国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2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0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补选陈国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2日

  附件:

  简历

  陈国华先生: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博士,矿床学副教授。曾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北亚矿产地质勘查院院长兼总工程师,中铁资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北京瀚丰联合科技有限公司首席地质师,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首席地质师、投资发展部总经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北京华夏建龙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国华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陈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14: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59号数源科技大厦1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59号数源科技大厦18楼

  联 系 人:杨晓芬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    真:0571-85286821

  电子邮箱:jygf@jyc.group

  邮政编码:310000

  3.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6;投票简称:金圆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5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意见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本次股东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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