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5-08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近期波动较大,连续三个交易日股价上涨,其中,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01日涨停。公司仍面临较高的财务类终止上市等风险,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0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司业务开展不及预期,截止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营业收入为81,386,642.6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2,457,695.1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506,609.42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公司2025年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年审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等,公司股票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2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5-079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0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2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5-080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此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1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7人。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002.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7,201.6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77.47万元。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74.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900.00万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4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帆,2013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7年12月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5年转入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陆建香,注册会计师,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5年转入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建,现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拟支付的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180.0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0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0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加30万元。本次根据2025年的业务规模、复杂程度、人员配置等因素提高收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与同行业水平相比,处于合理区间,符合市场惯例。
(三) 本所认定应当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应当向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提供审计服务共计1年。执业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4年度,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公司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基于审慎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等因素,拟变更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此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我们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专业团队配置完备,具备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0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2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5-081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7日
至2025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16楼。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25年12月16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16楼
邮政编码:201702
电话:021-65661627
传真:021-65661626-8002
联系人:何雨霏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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