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关于拟延长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托管期限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海科金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海鑫资产100%股权继续委托北京市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商建”)进行管理,延长托管期限 5 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控股股东股权托管事项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海科金集团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海鑫资产100%股权委托海商建进行管理,上述事项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区国资委”)审批同意。此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海鑫资产,实际控制人仍为海淀区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海鑫资产控制权结构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82),于2020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海鑫资产控制权结构调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权托管拟延长的情况
据《告知函》,根据海科金集团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实际需求,经海科金集团2025年第36次党委会前置研究及2025年第35次总办会审议,同意拟将其所持的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继续委托海商建进行管理,延长托管期限5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海科金集团拟延长对海鑫资产的股权托管期限事项,相关主体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控制结构产生影响,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海鑫资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海淀区国资委,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盈利水平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拟延长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托管期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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