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8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维威”)生产经营的需要,广西维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宁分行”)申请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具体以银行借款合同为准,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与招商银行南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广西维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3,050万元整以及相关的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担保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不存在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租赁、保理暨提供相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新增申请总计不超过15亿元的贷款融资额度,在上述总额度内,公司、子公司分别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的授信、借款及担保可相互调剂,公司、子公司分别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的授信、借款及担保可相互调剂,如在年中有新增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授信、借款和担保,也可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进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租赁、保理暨提供相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此次为广西维威提供的担保包含在上述相关担保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债权本金:3,050万元
3、担保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4、担保范围: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广西维威提供担保是根据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广西维威稳健发展,并按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广西维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租赁、保理暨提供相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1,333.7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4.73%,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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