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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5-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林昌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林昌钰先生由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调整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昌钰先生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将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工代表董事的职责。林昌钰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职工代表董事履历:

  林昌钰先生,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1987年1月至1996年7月历任南侨投控油脂营业处业务专员、业务主任、襄理、副处长;1996年8月至2013年4月历任天津南侨销售部经理、企划部经理、油脂事业部协理;2013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上海侨兴油脂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油脂事业发展部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重庆南侨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南侨曼谷董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及总经理。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71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志伟路808号上海金山假日酒店2楼A厅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正文先生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苏璠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1  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 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 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5 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7 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8  议案名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9  议案名称: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陈苗、唐诗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5-073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不含衍生品的理财产品等)。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1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二、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本公司及上海南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侨”)分别与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于2025年6月12日签署了无固定期限通知存款协议,于近日赎回,收回本金100万及2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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