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8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调整。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97.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82.07元/股(含)”,前述回购价格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除上述调整之外,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和2025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1,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回购均价97.24元/股,成交金额39,990,518.4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二、 回购方案调整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始终致力于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维持股东回报水平的长期稳定,增强投资者的认同感与获得感。公司在充分考量当前所处行业特性、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安排计划等因素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让股东切实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公司计划加大回购力度,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97.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82.07元/股(含)”。除此之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后的股份回购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分析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回购价格上限事项,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有利于促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 调整回购方案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方案的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的调整,将导致调整后的资金总额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后,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86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和2025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97.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82.07元/股(含)。前述回购价格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的《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调整回购方案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未实施回购。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1,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回购均价97.24元/股,成交金额39,990,518.4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90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3楼西丽湖人才服务中心T2会务空间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7日
至2025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8: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公司1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2月11日18: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 身份证件等,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炎烽
2、联系电话:0755-27615701
3、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
4、电子邮箱:ir@biwin.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87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成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择机出售公司持有的部分股票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择机出售公司持有的部分股票资产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将上述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89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机出售公司持有的部分股票资产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股票市场行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择机出售所持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部分或全部A股股票,合计不超过3,744,681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且出售股份数量不得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出售公司持有的部分股票资产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由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同时本次出售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后续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照实际出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出售所持全部或部分联芸科技股份(含本次授权期内联芸科技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新增的股份)。联芸科技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449。根据联芸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锁定期的要求及其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自2025年12月1日起,公司所持联芸科技3,744,681股首发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司可以对持有的联芸科技股票进行减持。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出售公司持有的部分股票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择机出售公司所持有的联芸科技部分或全部股票,合计不超过3,744,681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且出售股份数量不得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在此期间内,若联芸科技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出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出售公司持有的部分股票资产的议案》,与会董事全体通过本议案。同意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择机出售公司所持有的联芸科技部分或全部股票,合计不超过3,744,681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且出售股份数量不得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出售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3,744,681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且出售股份数量不得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在扣除持股成本和相关税费后,预计相关事项累计获得的收益尚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因此本项交易无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基本信息
联芸科技的经营情况详见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定期报告。
3、交易标的的权属状况
公司所持有的联芸科技股票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相关股票的来源
公司是联芸科技战略配售股东,公司所持联芸科技股票是在联芸科技上市时通过战略配售取得。战略配售价格为:11.25元/股,战略配售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持联芸科技股份价值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持有联芸科技3,744,681股,持股比例为0.81%。本次公司计划拟出售部分或全部股票,合计不超过3,744,681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且出售股份数量不得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
三、本次交易安排
四、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股票资产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由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同时本次出售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后续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照实际出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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