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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72,72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合同编号:兴银赣九保字第20251130号《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江西德思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思化学”)与兴业银行签订的《项目融资借款合同》提供2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近日,公司与BANK OF COMMUNICATIONS(LUXEMBOURG)S.A.(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关于Kwaxkaro Luxembourg S.à r.l.债务的担保合同》(GUARANTEE relating to obligations of Kwaxkaro Luxembourg S.à r.l.),约定公司为Kwaxkaro Luxembourg S.àr.l(以下简称“Kwaxkaro”)与交通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签订的SENIOR TERM FACILITY AGREEMENT提供500万欧元(或按首次提款日确定的汇率计算的等值人民币)的担保保证。

  上述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德思化学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德思化学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7月12日

  3、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镇发展二路中建材西侧

  4、法定代表人:齐朋伟

  5、注册资本金:伍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新化学物质生产,新化学物质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德思化学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Kwaxkaro基本情况

  1、名称:Kwaxkaro Luxembourg S.àr.l

  2、成立日期:2025年4月14日

  3、注册资本金:壹万贰仟欧元

  4、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资产管理、企业管理、股权投资、融资咨询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6、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Kwaxkaro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公司系2025年4月14日新设,不适用。

  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兴银赣九保字第20251130号《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本金金额:2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Kwaxkaro Luxembourg S.à r.l.债务的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本金金额:500万欧元(或按首次提款日确定的汇率计算的等值人民币)

  3、保证范围:(a)向贷款人担保借款人按时履行所有担保债务;(b)向贷款人承诺,每当借款人未按到期日支付任何担保债务款项时,担保人应在贷款人要求时立即支付该等款项,犹如其为主要债务人;(c)向贷款人同意,若其担保的任何义务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非法,其应作为一项独立的主要义务,在贷款人要求时立即赔偿贷款人因借款人未支付该等款项而遭受的任何索赔、支出、费用、损失或责任(该等款项若不因该等不可执行性、无效性或非法性,本应在融资文件项下的到期日支付)。担保人根据本赔偿条款应支付的金额,不得超过该等索赔款项若基于担保可追偿时其根据本担保函应支付的金额。

  4、保证期间:自本担保函出具之日起至终止日后三年届满之日止。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孙公司德思化学和Kwaxkaro的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德思化学和Kwaxkaro的发展。公司对德思化学和Kwaxkaro的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孙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兴银赣九保字第20251130号《保证合同》;

  2、《GUARANTEE relating to obligations of Kwaxkaro Luxembourg S.à r.l.》。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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