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上层股权结构 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系山西省人民政府将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资运营公司”)持有的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化工集团”)90%股权划转至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西省国资委”)直接持有。 

  ● 潞安化工集团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工程”)的间接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潞安工程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85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

  ● 本次潞安化工集团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潞安工程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划转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一、本次5%以上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潞安工程转来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相关企业国有股权划转至省国资委的通知》(晋国资产权[2025]75号),根据文件要求,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山西国资运营公司所持有的潞安化工集团90%股权划转至山西省国资委直接持有。

  股权划转前后,潞安化工集团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二、本次5%以上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仅为公司5%以上股东潞安工程的间接控股股东潞安化工集团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其变动不会导致潞安工程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股权结构变动事项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