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91
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注:“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与“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的计算基数为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总股本466,708,30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一致行动人。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注1、“变动前比例”与“变动后比例”的计算基数为公司目前总股466,708,301股。变动比例均保留两位小数,如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2月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55%。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9033%变动为6.9078%,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正常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及股东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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