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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 暨减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赵裕兴持有公司股份23,7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7%,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5年4月29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8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赵裕兴计划于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067,2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收到赵裕兴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2月3日,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赵裕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1,88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控股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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