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5年11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详见2025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奋斗者3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2025年奋斗者3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可以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2025年奋斗者3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5年奋斗者3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2025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2025年奋斗者3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奋斗者3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2025年奋斗者3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保障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2025年奋斗者3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奋斗者3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2025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奋斗者3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资格、解除限售/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2025年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可以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2025年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5年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2025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2025年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第七届十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涉及关联董事乔嗣健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2025年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保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2025年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5年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2025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涉及关联董事乔嗣健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本计划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7、授权董事会对《2025年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9、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10、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11、本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涉及关联董事乔嗣健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增补职工代表董事吴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万如平先生、李传轩先生、丁发晖先生、吴煜先生,其中万如平先生任召集人;上述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详见2025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5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第七届十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拟变更于2024年9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 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及2024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0)等相关公告。
2024年9月4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9,886,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66%,回购最高价格为8.2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5.70元/股,回购均价为6.6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31,570.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为实施公司2025年奋斗者3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5年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将回购股份原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具体如下: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为配合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奋斗者3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5年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而作出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公司、员工的实际情况,旨在充分发挥公司回购库存股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本次变更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7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任的情况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非独立董事何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工作调整,何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何斌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何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何斌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何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七届十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审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吴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吴煜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十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吴煜先生简历
吴煜先生: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4-1997年在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工作;1997―2008年在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至今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采购中心总监、质量及运营部总监等,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吴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433,6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7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增补职工代表董事吴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补职工代表董事吴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万如平先生、李传轩先生、丁发晖先生、吴煜先生,其中万如平先生任召集人;上述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吴煜先生简历
吴煜先生: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4-1997年在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工作;1997-2008年在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至今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采购中心总监、质量及运营部总监等,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吴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433,6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证券代码:002706 公告编号:2025-07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001,367股,每股发行价为14.62元,募集资金总额1,520,499,985.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470,554.4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2,029,431.1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577号《验资报告》。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9,055.58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额的5.5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系利息收入。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4,705.98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2025年11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2: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存款、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使用公司存量设备,降低采购成本,节省了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存款、理财等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款项24,705.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将在上述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适时办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此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增资
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海盐”)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良信海盐注册资本由15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5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良信海盐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0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近日,全资子公司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变更后主要登记信息
1、 企业名称: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BCWXJ9P
3、 法定代表人:任思龙
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29日
6、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叁仟万元整
7、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场前路1799号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12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审议议案1-6时,拟参与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中议案4,5,6,7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1,2,3为特别表决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12月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8日,9:00-11:30,13:00-16:30。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锐电话:021-68586632传真:021-58073019
邮箱:wangrui22629@sh-liangxin.com
5、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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