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5-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信大街百龙创园公司办公楼一楼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2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非法人组织的股东应由其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和电子邮件以2025年12月19日17:3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0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信大街百龙创园公司办公楼一楼第二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信大街百龙创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51200 电话:0534-8215064
邮箱地址:blcyzqb@sdblcy.com
联系人:张熠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5-077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本次发行前确定具体的发行条款和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减或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调减或调整)、存续期限、债券利率、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的修正、债券赎回与回售、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决定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的方案相关的各项事宜。
2.决定聘请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申报工作,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申报材料。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各项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实际资金需求,决定或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减或调整及对募集资金投资规模进行必要的调减或调整。
5.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交易等相关事宜。
7.若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市场状况发生变化,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者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时,或者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的延期实施或终止。
9.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回售、转股等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定、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4项、第5项、第9项的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等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外,其他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