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2月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已届满,本次发行方案到期自动失效。

  本次发行方案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相应的资本市场融资计划。如公司未来有新的融资计划,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55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所”)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尤尼泰振青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1994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进入证监会首批46家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合伙人数量: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所合伙人数量为42名,注册会计师21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7名。

  尤尼泰振青所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12,002.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7,201.6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77.47万元。

  2024年度尤尼泰振青所为1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2,147.48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尤尼泰振青所2024年度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136.2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9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尤尼泰振青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引发的民事诉讼,亦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尤尼泰振青所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4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郝伟宏,现任尤尼泰振青所合伙人,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从业期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世梅,现任尤尼泰振青所项目经理,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从业期间参与过IPO项目、企业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业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声宇,现任尤尼泰振青所管理合伙人,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9家。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尤尼泰振青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郝伟宏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世梅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声宇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按照成本控制、市场公允的原则,基于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公司2024年的实际审计费用为80万元。因公司审计范围有所扩展,2025年预计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83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具体如下: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尤尼泰振青所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56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博亚时代中心1803室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月6日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12月22日13:00-14:00期间至登记地点完成现场登记:拟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发送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进行登记(登记邮箱tianmuyaoye@126.com),逾期不再办理登记。

  (三) 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博亚时代中心1803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博亚时代中心1803会议室

  4、联系电话:0571-63722229

  5、邮箱:tianmuyaoye@126.com

  6、联系人:董办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12-06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5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12月3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加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