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离任及改选的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进行改选。
(一)部分董事任期届满前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XING XIUQING先生、王京先生、张树江先生、冷宏俊先生、KEJIAN WANG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XING XIUQING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王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张树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冷宏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KEJIAN WANG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兰佳先生、马哲女士、杨一平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兰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马哲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杨一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独立董事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前述董事的原定任期至 2026 年 9月 25 日,鉴于其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董事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前述董事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XING XIUQING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09,462股、王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652,049股、张树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860,872股、兰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其余离任董事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
公司对上述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会改选情况
经控股股东安徽省瑞丞鸿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姚瑞波先生、王陈琛女士、彭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宋利国先生、李姚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经股东鸿达成有限公司及邢正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福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利国先生、李姚矿先生、黄福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 3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与留任非独立董事孙晓蔷女士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辞职报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包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姚瑞波
姚瑞波,男,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办事员、副主任科员;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市胜利路支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城东支行行长助理;兴业银行合肥分行部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部门总经理兼马鞍山分行筹备组组长;安徽新安金融集团常务副总裁;长城国瑞证券安徽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合肥瑞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一部总经理、并购部总经理。
姚瑞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曾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合肥瑞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一部、并购部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瑞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王陈琛
王陈琛,女,198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青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人事部职员;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部、风控审计部职员及党群工作部、风控合规部、战略投资部、办公室负责人。现任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安徽交控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王陈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陈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彭骥
彭骥,男,199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预备党员。曾任芜湖市商务局外经贸科职员;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职员、股权投资部职员;芜湖远恒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商运营部部长、拓展部部长。现任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三部部长。
彭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
1、宋利国
宋利国,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香港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信证券天津营业部、天津产权交易所、陈钧洪律师行(香港)、丹浩敦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现任众达国际法律事务所(香港)顾问律师,安徽大学法学院客座副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芜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同时担任上市公司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利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利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李姚矿
李姚矿,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上市公司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姚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姚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黄福平
黄福平,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学士、管理学硕士。曾任安徽省芜湖市物价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工业品成本价格审核科副科长、检查二科科长;伟创力电脑(蛇口)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国大陆区财务总监;深圳市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深圳市先科激光音响有限公司(先科集团AV事业部)总经理;菲菲森旺资源投资集团公司投资副总裁、创新能源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鼎泓乘方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办财务顾问(2018年至2022年)。现任深圳市四海圆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担任上市公司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福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福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大道一号鸿合大厦办公楼1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5.00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00、提案2.00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00、提案4.00以及提案1.00中《公司章程》、提案2.00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数量的修订内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2.01、2.0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需要逐项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涉及到选举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提案4.00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3.00和提案4.00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人:张汇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honghe-tech.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5”,投票简称为“鸿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15:00。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1、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3;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3;(X指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投向数个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候选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2、对于提案1.00、2.00、5.00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份类别: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法人股东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4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通知的时限,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孙晓蔷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名调整至4名,独立董事人数仍为3名。
结合上述调整董事会席位等实际情况,拟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容基础上,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进一步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备案及工商变更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及《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进行改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XING XIUQING先生、王京先生、张树江先生、冷宏俊先生、KEJIAN WANG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前述非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后生效。
经控股股东安徽省瑞丞鸿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姚瑞波先生、王陈琛女士、彭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决定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姚瑞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提名王陈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3提名彭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进行改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兰佳先生、马哲女士、杨一平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前述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经控股股东安徽省瑞丞鸿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宋利国先生、李姚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决定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经股东鸿达成有限公司及邢正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福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决定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提名宋利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02提名李姚矿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03提名黄福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大道一号鸿合大厦办公楼16层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名调整至4名,独立董事人数仍为3名。
结合上述调整董事会席位等实际情况,拟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容基础上,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进一步修订。
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基础上,对《公司章程》补充修订如下:
除上述补充修订内容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详情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及《公司章程》全文。
上述修订内容将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一起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备案及工商变更手续。最终修订内容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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