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2)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95363.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查询。投资者亦可拨打管理人的服务热线:0311-95363咨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产品的业绩并不构成集合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9 日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达证券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和《财达证券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现将财达证券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财达证券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为中欧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会议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0日,投票表决时间自2025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12月7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计划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5年12月8日,在本集合计划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集合计划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权益登记日2025年11月20日,本集合计划总份额为705,768,104.82份,参与投票的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359,173,017.97份,占权益登记日集合计划总份额的50.89%,达到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法定条件,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参加大会且有权表决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359,173,017.97份集合计划份额表示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集合计划份额占参加大会且提交有效表决票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对应的集合计划份额的1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律师费、公证费),不从集合计划财产中列支。
二、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12月8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集合计划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三、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1、赎回选择期
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对于原份额持有人持有计划份额,管理人于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设置5个交易日的赎回选择期。赎回选择期期间,可供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如赎回等),赎回选择期内赎回不受运作期到期日的限制且不收取赎回费。拟赎回集合计划份额的投资者应在不晚于2025年12月16日15:00前提交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时间。赎回选择期间未赎回的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份额将默认结转为中欧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在赎回选择期期间,由于需应对赎回等情况,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同意豁免《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2、本集合计划变更管理人及转型变更的相关安排
赎回选择期结束后,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本集合计划的正式转型。本集合计划于2025年12月17日起暂停办理赎回业务,并启动办理变更管理人及转型变更的相关交接手续。
3、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的开立
因登记机构由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欧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中欧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可由原销售机构根据其本人已经提供的有效资料代为办理基金账户的开立手续;如原销售机构未代为办理基金账户的开立手续,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联系原销售机构自行办理基金账户开立手续。销售机构是否代为办理基金账户的开立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为准,份额持有人可咨询原销售机构。若赎回选择期结束后,原财达证券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未选择将原份额进行赎回且未通过原销售机构在中欧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则其所持有的份额将统一转登记至中欧基金开立的专用基金账户上,后续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对持有的中欧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即为“确权”,确权完成后,中欧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对相关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投资者未主动办理确权时,中欧基金有权根据届时发布的公告进行批量确认。
4、《中欧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在变更管理人及转型变更的相关交接手续办妥后,《中欧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时间届时将由中欧基金另行发布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查看。
《中欧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安排以中欧基金发布的公告为准。投资者届时可登录中欧基金网站(www.zofund.com)查询详细信息。
四、备查文件
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达证券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达证券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达证券稳达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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